【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去年共有十一名公務員因貪污相關罪行被裁決罪名成立,較前年多兩人,但較○九及一○年的十七人少。文件又引述廉政公署數字,指廉署去年共將來自十二個政府部門的三十九名公務員的個案,轉交相關部門或職系考慮進行紀律處分,當中最多是警務處,共有九宗,食物環境衞生署有六宗,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消防處亦分別有五宗和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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