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打鼓嶺恐龍坑一處空地前晚發生火燒垃圾,警方於撲熄後,在附近無意中發現一批爆炸品,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兩度到場,檢獲約四十支柱狀爆炸品,共重十二公斤,疑用作爆破用途,懷疑有人罔顧安全當垃圾棄置,警方拘捕一名涉案外籍男子,正調查爆炸品來源及曾否非法使用。

被丟棄路旁的爆炸品。

消防救火揭發

現場是缸瓦甫路一處空地,前晚九時許,一堆堆積如山的垃圾離奇起火,火勢險波及一輛鏟泥車,鄰近回收場工人報警,消防員趕至開喉灌救,迅速將火撲熄,相信起火原因無可疑,惟警方調查時,在另一堆垃圾旁發現一批柱狀懷疑煙花爆炸品,擴大封鎖範圍,通知消防員折返戒備,同時召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檢查,共檢獲二十二支,每支長四十公分、直徑五公分的爆炸品,初步相信屬低性能火藥,用作爆破用途,即場進行銷毀。

昨晨十一時許,爆炸品處理課人員重回現場調查,在垃圾堆泥土下,再起出約二十支同類爆炸品,連同之前檢獲的一批共重十二公斤,亦即場銷毀。由於爆炸品被隨便棄置路旁,警方認為事態嚴重,展開深入調查,至下午根據線索,在附近拘捕一名外籍男子John(六十三歲),他報稱是工程公司負責人,涉嫌違反《危險品條例》,涉及無牌製造、儲存、運送及使用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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