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於在任前後行為失當,收取新鴻基地產利益一案,昨繼續在高院審訊。控方傳召本案曾經處理第五被告關雄生帳戶的銀行業務經理作供,她指出關雄生於○七年曾向銀行表示將有一百五十多萬美元入帳,會將這筆款項做定期存款,並用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作生意周轉。關並無解釋,為何有巨額存款,仍要借貸來應付生意需要。

賴燕芬為聆訊第三名出庭的證人,她尚未完成作供,下周一要再到法庭。

關雄生被指○七年接收一千多萬元後,把款項向銀行抵押再借貸,但無向銀行解釋意圖為何。

證人賴燕芬於○七年三月加入星展銀行(香港)擔任客戶經理,後轉職業務經理,至去年十月離職。關雄生則在○六年於星展開戶,除個人戶口,也有為名下公司開設帳戶。證人表示,知道關曾於港交所高層任職,並認識星展當時的行政總裁黃鋼城,由黃介紹於星展開戶。證人指她初接觸關時,知他當時透過名下一間「群策發展有限公司」,經營解酒藥「酒筲箕」的生意,由於「群策」僅在○六年成立,它首次向星展借貸時,並無財務報告支持,故星展要求關拿物業作抵押,才批出貸款一百萬元。

○七年十一月,關雄生向證人表示,名下有另一間新近成立的「群力企業有限公司」,準備用作開發銷售女性健康食品。關當時又指,將有一筆大約一百五十萬美元的款項存入他的外幣戶口,他擬將這筆錢分成兩份,做定期存款,並以此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借貸,投入健康食品的生產與銷售。這筆一百五十四萬三千美元的款項,結果在十一月二十日到戶,關將錢分成五十萬和一百零四萬三千美元兩份,做定期後申請貸款,共獲批一千一百一十八萬港元,其中七百六十萬元歸入關的個人帳戶,餘下三百六十萬元則入了「群力企業」戶口。

無解釋款項來歷

據控方指稱,該筆款項是第四被告陳鉅源透過名下公司Villalta Inc.,以及關雄生朋友的新加坡公司Wedingley Ltd.存入關的戶口,關用該筆錢申請貸款後,將借到的錢迂迴轉至許仕仁名下。證人昨回答主控官問題時指,關無向她解釋有關款項來歷及匯款的Wedingley背景,銀行方面相信是其個人積蓄。關亦無解釋為何有逾千萬元現金在戶口,仍然向銀行舉債,證人猜想這可能與其個人的財政或稅務安排有關,亦有可能是關想跟銀行建立關係,日後將其他交易都交予星展處理。

代表陳鉅源的大律師盤問證人時指,證人於書面供詞及她與關當時的往來電郵中,僅提到關要求五十萬美元貸款,與現在所說的逾千萬港元不符。證人回應稱,她在覆查當時紀錄後,想起關後來是要求一百五十萬美元。案件下周一續審,關雄生的大律師將盤問證人。

案件編號:HCCC 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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