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近年不少年輕人製作的影片引起社會廣泛共鳴,在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點擊率高,製作人可獲網站廣告分紅。惟社交平台facebook上部分專頁,在未經製作人同意下,下載影片重新上載,影響原作影片點擊率,侵蝕製作人收入。有網絡紅人狠批此舉等同偷竊,法律界人士提醒,有關專頁隨時觸犯《版權條例》,受害者可循民事索償。

伯賴創作的《學生生涯一定會遇到的十個人》至今獲逾二十六萬人次點擊。(互聯網圖片)

伯賴

促政府保障市民
梁小姐(中學生):未經同意轉貼人哋嘅作品,好似唔係咁好。

朱先生(金融):知識產權係人與生俱來擁有嘅權利,政府應該喺呢方面保障市民。

「我條片用咗六十個鐘製作,收入只得五百蚊,仲低過最低工資!其實我好感謝啲專頁令我條片更多人認識,但未經同意私自下載後重新上載就好有問題!」青年「伯賴」在YouTube發布《學生生涯一定會遇到的十個人》影片獲逾二十六萬人次點擊,他坦言影片於網站發布可獲分紅,雖然收入不高,惟不少fb專頁下載影片重新上載,估計點擊率應是原片數倍,隨時已逾百萬次。

YouTube於○七年起推出夥伴計劃(YouTube Partner Program),只要獲網民「關注」,製作人可獲對分廣告收入。不過,部分fb專頁管理員先行下載影片,再重新上載到自己的專頁,令原本YouTube影片的點擊率遭「分薄」,原作者得到的「關注」因而減少,根據點擊率獲得的分紅也會相應減少。

導演:同偷嘢冇分別

《公屋.居屋.私樓》影片導演Ronnie同樣控訴遭剽竊創意,「有專頁轉載我條片後,粉絲由三萬變到四萬幾人,條片喺佢度有至少七千個讚好;我自己個YouTube專頁『This Is Hong Kong』仲係得幾千粉絲!」他直斥,fb專頁「同偷嘢冇分別」。

律師黃國桐直指,原封不動地轉載影片已觸犯《版權條例》,受害者可循民事索償。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表示,早前完成修訂諮詢的《版權條例》,提到「快速移除機制」,一旦發現網上侵權資訊,當局可要求互聯網供應商或侵權者將之移除。莫認為,網上侵權形式不時以新面目出現,當局有責任提高公眾對尊重版權的意識。

本報向多個被質疑「偷片」的fb專頁查詢,其中「環球膠報」回覆,不知道「下載後重新上載」的方法會影響原作者收入來源,感到非常抱歉。其餘專頁至截稿前未有回覆。YouTube發言人回覆,收到用戶投訴個別的影片存在侵權問題時,會依法移除相關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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