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說過「治大國如烹小鮮」,但大家有沒有聽說過「做法官如烹小鮮」呢?

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最近下基層法院考察,不是要求司法人員提高專業質素,判案公平公正,而是別出心裁地要求法庭庭長必須學會做飯,學會炒幾個菜,並將這個工作列入考核指標。他的邏輯是:中午這餐飯很重要,因為中午飯吃不好,下午都做不好工作;中午飯吃不好,大家就不會堅守崗位;如果恰好有當事人請客,可能就出去吃別人的飯了,這會影響法院的形象,還有腐敗的嫌疑。

張院長這個指示聽似荒唐,其實也有幾分道理。改革開放三十多年,雖然解決了老百姓溫飽的問題,但是沒有解決好官老爺吃好喝好的問題,這是三公消費愈來愈誇張的根源。中共第五代上台後厲行整風運動,禁令不斷,過去下館子吃喝的,如今只好轉到機關食堂。可惜機關食堂的烹飪水平肯定不如酒店大廚,吃慣山珍海味的官老爺肯定吃得不開心、不滿意,進而影響工作態度及效率。

官老爺肚皮大過天,伺候上級領導的肚皮,肯定比為老百姓辦案更重要。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既然領導發了話,各地方法院當然如奉聖旨一樣着手安排,不少庭長自我放假進修廚藝,只要領導吃得好,這比辦多少大案要案要強,更有升官的機會。可以相信,今後法院挑選法官時,不是到法學院去找人才,而是到廚藝學院找人才,而酒店大廚轉職做法庭庭長,應該也不會是甚麼稀奇事。

欲做法官,先做廚師。而最妙的是,張院長還有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法庭庭長學會炒菜,自給自足,不必出去應酬,腐敗因而減少,與第五代的指示高度結合。

食色性也,其實當官的除了好吃,而且好色,為避免司法人員偷食及包二奶,張院長應進一步要求司法人員在這方面自給自足,就是必須與配偶行周公之禮,每周至少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