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訪港旅客在外地購買具照明功能的電槍,想當電筒用,但過境本港時不知在港管有電槍屬違法而被捕。近年旅客在機場被警方發現身上或行李藏有電槍的案件激增,去年逾二百六十人被捕,較前年勁升三點六倍,據知當中不少是菲律賓人,包括習慣隨身帶「架撐」自衞的海員,他們多是誤墮法網及無心犯案者。警方已加強宣傳,菲律賓官方早前亦向國民發出警告。

機場警區曾檢獲電筒形甚至智能手機形電槍。(資料圖片)

警方在機場從旅客身上檢獲電槍的個案大幅上升三點六倍。(資料圖片)

機場警區接獲管有電槍類裝置的案件數字

香港法例禁止管有及買賣電槍,但不少國家及地區則屬合法,令部分旅客誤帶電槍來港,並在離境及轉機時被發現。機場警區去年接獲二百六十一宗管有電槍類裝置案件,二百六十七人被捕,當中九成八是旅客,而今年首兩月亦已有四十三名訪客因而被捕,他們大多是在本港機場離境或轉機,遭保安檢查發現寄艙或手提行李藏有電槍。

當電筒用不知違法

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早前特別向國民發出警告,指去年六十八名菲律賓人特別是海員,在港因無牌管有受管制武器被定罪,較前年增一成九,提醒國民勿將電槍,以至催淚煙、子彈及鐵蓮花等帶入本港。據知,因攜電槍被捕的旅客中,確以菲人最多,不少是海員。消息稱,海員習慣隨身攜帶輕便武器自衞,部分人或因工作以水路前赴內地買了電槍,以空路經港回國時被捕,其餘被捕旅客有來自印尼、印度、法國及美國等。

據悉,警方近年在旅客身上檢獲的電槍,都是中國製的,部分購自內地,亦有可能是旅客是在外地合法購買並帶來香港,及至離境時才被發現,故不代表電槍是在港購買。去年被捕人數趨升,消息估計是因近年各地電槍價格下跌,由以往二、三百港元一支跌至數十元,加上不少具照明等功能,「有人只係買嚟當電筒咁用」。

即使或涉無心之失,也屬違法,警方會就個案尋求律政司指示,據知大部分只帶一、兩支電槍者,法庭一般會判以罰款處理,但須留案底,惟亦曾有旅客攜帶大量電槍回國圖轉售賺錢而被判監。

警方發言人指,機場警區針對此趨勢採取多項措施,包括透過本地及內地航空公司,向乘客教育及宣傳切勿攜帶違法物品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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