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沒有漢奸?答案好比和尚頭上的蝨子,明擺着。末代港督彭定康訪港,一群人夾道歡迎,他們高舉港英旗,唱着《天佑女王》,帶着肥彭最愛吃的蛋撻,十足奴才相。同樣是這群人,見到內地同胞就惡形惡相,以蝗蟲、支那人污衊之,渾然不知自己也是所謂支那人、蝗蟲的後代。

說到數典忘祖,認英作父,肝腦塗地亦在所不惜者,非李漢奸柱銘莫屬。他公開聲稱自己「日日做漢奸」、「有需要時做漢奸」,做漢奸能做到無恥有榮的境界,也算是極品中的極品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香江「搞事四人幫」另外三個肥佬黎、陳老太、陳主教等,都是一路貨色。君不見,肥彭來香港,別人都可以不理,陳老太卻不能不見的,他們分屬主僕卻愛得癡纏,真箇是海枯石爛,此心永不變。

回歸以來香港亂象不斷,說到底就是一大群身在漢營心在曹的漢奸在搞搞震。鑑於此,有團體發起示威遊行,要求當局盡快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重新立法。如果立法成功,肯定有助懲罰漢奸,問題是二十三條已被污名化,重新立法談何容易,如果立法一百年未果,難道漢奸就可以逍遙法外一百年不成?

只要精神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事在人為而已。抗日戰爭時期,老百姓自發成立鐵血鋤奸團,對漢奸賣國賊人人得而誅之,多少漢奸死於非命。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展開全國大肅奸行動,殺的殺,囚的囚,做漢奸的都沒有好下場。例如電影《色,戒》中的漢奸原型丁默邨,就是在肅奸時被槍斃。

南韓人更有耐性,除了戰後肅奸,多年前又設立《反民族法》,凡是曾在日本殖民期間在偽政府任職、受勳及當過議員者,一律沒收財產,姓名公示,連後人都被株連。

可見香港有沒有二十三條並不重要,只要如法炮製《反民族法》,將漢奸的財產一律沒收、姓名公示,這樣才能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