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問:「學生修讀應用學習課程需繳付課程費用嗎?」

答:所有在資助中學、官立中學、按位津貼中學、直接資助計劃的中學及設有高中班級的特殊學校,修讀由課程發展議會所建議的高中課程的學生,將獲教育局及就讀學校全數資助課程費用。學生修讀應用學習課程無需繳交課程費用。每名學生最多可修讀兩個應用學習課程作為高中選修科目。

學生問:「學生可否重讀應用學習課程?」

答:已完成應用學習課程第一年的學生若重讀中五,可以繼續修讀第二年的課程。學校須安排該重讀生與同年中六學生一同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若學生有意重讀同一應用學習科目,而該科目在新一屆仍繼續開辦,學生只須退修並重新報讀該科目。若有關科目在新一屆不再開辦,學生可以選擇報讀另一個應用學習科目。

中六重讀生如有意重讀第二年的應用學習課程,而有關科目在新一屆仍繼續開辦,學生可以在課程提供機構和學校的支持下,以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特別批准下重讀第二年的課程。

中學教師 余程豐老師

本欄歡迎讀者提問升學疑難,來信請寄香港大埔工業邨大昌街23號東方報業中心《太陽報》<升學信箱>收。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