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形金剛4》導演險被砸冷氣機
荷里活片王《變形金剛4》去年十月在港取景拍攝時,攝製隊遭勒索陀地費;在鰂魚涌英皇道拍攝時,被附近經營冷氣水電工程公司的兩兄弟涉嫌滋擾及勒索十萬元,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控方案情更透露導演米高比爾,當時險遭其中一名被告用分體式冷氣機擲中,幸無受傷,但他未被列為證人,故不會出庭作供。劇組人員則稱,被告初只要求一千元賠償金,但在電影拍攝前「開大口」索款十萬元,被告更在店外製造噪音及搬動雜物圖阻撓拍攝。
證人張遨揚昨出庭講述遭勒索十萬元經過。
首被告麥志成(右)和次被告麥志恒(左)否認全部控罪受審。
被告依次是麥志成(二十七歲)及麥志恒(二十八歲),均報稱是英皇道益發大廈地舖的冷氣水電工程公司東主。兩人同被控一項勒索罪,指他們在去年十月十七日向電影製作公司助理經理張遨揚勒索十萬元;次被告另被控在同日同地抗拒警務人員罪,首被告則另被控襲警罪。
證人:初要求千元
事主張遨揚作供指,電影在上址附近拍攝兩天,他負責安排場地及向受影響商戶賠償。去年十月十六日即事發前一日,他應兩被告要求賠償每日一千元,惟對方之後反價,將金額提高至二千元,張未有即時答覆。至十七日開拍之前,首被告突然向張指:「今日唔係呢個數喇!」因為「有好多生意要做,有好多人開工」,所以索款十萬元。
張即說:「梗係無可能啦!」兩被告隨即在現場播放音樂製造噪音,又叫來六名「兄弟」在店外把冷氣機等物件搬來搬去。控方案情指,警員到場調停期間,是次被告將冷氣機擲向導演米高比爾,劇組人員及保安隨即制服該被告。
警長吳國威則供稱,當時奉召到場後,看見次被告正被多名劇組人員按在地上,他和同袍接手時,對方踢腿掙扎,此時首被告衝至並用手肘撞開其中一名警員,因而令吳手肘受傷。
至於另一宗涉勒索《變形金剛4》攝製隊的案件昨亦在區院提訊,被告謝忠平(三十五歲)被控在去年十月二十二日於土瓜灣益豐大廈天台犯案。辯方指被告現正申請法律援助,法官遂將案押後至三月四日再訊。
案件編號:DCCC 819 & 11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