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委員會轄下的社會參與專責小組將在下月推出為期半年的「築福香港」運動,每月為基層家庭及長者提供參觀主題樂園、吃點心、觀看球賽等活動,藉此推動官商合作扶貧。究竟這些活動能否達到扶貧目的?「官、商、民」合作的扶貧模式有何利弊?

顧問老師:Johnny Chow

Q:「築福香港」活動能否達到扶貧目的?

A:「築福香港」活動只屬一次性的康樂、文娛活動,屬短期扶貧措施,對弱勢社群的心理有短期幫助。但對不少長期問題,例如單親家庭支援、傷殘及長期病患者醫療福利不足等更重大的扶貧工作卻毫無幫助。過往政府亦舉辦過類似共融活動,成效存疑,因此「築福香港」或只屬舊酒換新瓶,未必能達到扶貧目的。

Q:活動強調的「官、商、民」合作扶貧模式有何利弊?

A:「官、商、民」合作扶貧模式有助商界及民間分擔政府的扶貧責任,增加扶貧資源,亦有助減少近年社會出現的仇富聲音,促進各階層互助共融,改善政府及商界形象。但有關合作模式亦會產生責任模糊化問題,例如商界在此活動的角色定位含糊,民間參與度不足等等,難以評估合作模式的成效。

延伸思考

1.「築福香港」活動會否對弱勢社群產生標籤效應?

A: 雖然活動的主要目的是扶助弱勢社群,但整個活動並無針對特定社會階層。活動以每月不同主題為分類,例如敬老月、學童月、家庭月、球迷月等,強調活動本身的性質,有助淡化參與者弱勢的形象,對參與者的標籤效應有限。

2.本港的貧窮問題受甚麼因素影響?

A: 本港樓價及租金高企,住屋問題成為主要因素之一。不少低收入家庭不但面對不斷上升的租金壓力,同時居住環境亦變得惡劣。而近年通脹嚴重,食物、交通支出等多種基本生活開支不斷增加,生活壓力沉重。此外,本港社會流動性不足,跨代貧窮情況嚴重,亦是本港貧窮問題的主要因素。

3.市民應如何參與社會扶貧工作?

A:最直接的方法是向非政府扶貧組織捐錢,例如宣明會、樂施會等,集中民間力量及資源進行扶貧工作。市民亦可以參與義工工作,以行動協助弱勢社群。此名,市民亦可積極向政府及民間組織表達意見,提出建議,完善他們的扶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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