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與製作香港電台劇集《有房出租》的港台前男編導凌宇瀚,去年在旺角街頭遇上警員截查,被搜出藏有三樽俗稱「迷姦水」的受管制毒藥「丁內酯」,事後被控管有第一部毒藥罪。凌昨在觀塘法院認罪,聲稱涉案迷姦水是自用,但裁判官質疑:「乜有人自己飲迷姦水整暈自己?」辯方遂解釋被告有同性戀傾向,迷姦水可與男伴自製迷糊感覺。被告現獲准保釋至四月十四日,等候法庭索取其驗尿及背景等報告始判刑。

被告凌宇瀚聲稱所藏有的迷姦水是自用。

三十二歲被告凌宇瀚,承認於去年十月三十日近凌晨二時在旺角花園街一○七號外,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規定,管有毒藥表內第一部所列的毒藥,即三個塑膠容器內載五點五毫升液體,內含六點零五克毒藥「丁內酯」。案情指當時被告因形迹可疑而被巡警截停搜身,並在他的揹袋內找到涉案迷姦水,警誡下被告稱自用。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事發時剛經歷近親離世,加上工作壓力而犯案,又指被告其實有同性戀傾向,無意圖利用「迷姦水」作其他非法用途。

稱與男伴製迷糊感覺

惟裁判官聽罷即質疑:「乜有人自己飲迷姦水整暈自己?」並詢問控方迷姦水的用途,控方尷尬回應:「都係睇報紙先知。」裁判官笑言:「即係你對迷姦水嘅知識同我差唔多啦。」辯方再強調被告是同性戀者,迷姦水可與男伴製造迷糊感覺等,裁判官聞言即插口叫停:「唔使講咁多次啦呢樣嘢!」

港台發言人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說,被告曾受僱港台任職編導,去年八月已辭職,但仍是港台的外判服務提供者。根據網上資料,被告曾入讀香港理工大學和香港演藝學院,其後加入港台電視部,參與製作過《有房出租》、《夜夜心》等片集,亦曾兼職教授中小學生電影錄像課程。

案件編號:KTCC 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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