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只有婦產科專科醫生資歷醫生操刀進行高風險隆胸手術,各界嘩然。現時醫生只受《醫生註冊條例》監管,當中無列明各專科醫生可進行的醫療程序。不過,香港醫務委員會《專業守則》中,清楚規範醫生只應做已受訓的治療,否則可能屬專業失德。

可循民事索償

醫委會委員蔡堅昨解釋《醫生註冊條例》無明確列明不同專科醫生,可以或不可以進行哪些醫療程序。另一委員何栢良補充醫療程序繁多,法例難逐一列明,但《專業守則》已清楚列明醫生只可進行曾接受相關訓練、已具備專業資格、在能力範圍內的治療,否則「唔識做走去做」可被視為專業失德。委員鄭志文則指市民可循民事訴訟途徑,向涉事醫生追討賠償。

食衞局前年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轄下的「界定非住院高風險醫療程序小組」負責檢視私家診所做手術問題,正研究日後或透過立法及「診所發牌制」,限制醫生只可在持牌診所或日間手術中心做高風險手術。

至於涉及梁君案的黃嘉謀醫生,另捲入一宗懷疑醫療疏忽事故,醫委會上月曾召開紀律聆訊。女事主○八年做子宮擴刮手術,陰道嚴重出血近兩個月,她及至留意到梁君一案,懷疑黃為她所做手術是錯誤決定,同年向醫委會投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