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一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京士柏選區的原當選議員梁偉權,在競選期間未獲書面授權,便在宣傳小冊子上刊登支持者及團體的名單,事後被競選對手提出選舉呈請得直。梁偉權除喪失議席外,更惹上刑事官非,被廉政公署控以在選舉中作非法行為及發布不乎規定的選舉廣告兩罪。梁昨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裁判官准他保釋至下月二十四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梁偉權昨認罪後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梁偉權(五十七歲)昨獲多名親友到庭支持,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有到庭。辯方求情時強調案件不涉貪污,屬輕微技術性犯錯,被告事前曾取得支持者及組織的口頭同意,但他和助選義工因事忙而忘了收集同意書。辯方又呈遞約二十封求情信,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及梁美芬亦有份撰寫,讚揚被告熱心貢獻社會。

案情指,被告於一一年十一月六日當選後,有人向民政事務總署投訴,指被告在一份於同年十月二十二日發布的選舉小冊子中,收納了五十八名支持者或組織的名字,但被告未事先取得他們的支持同意書,事件交由廉署跟進。廉署隨後證實被告發布小冊子前,未能從三十五人取得事先支持同意書。被告另被指未能在小冊子發布後七日限期內,向選舉主任提供兩份小冊子的文本。

案件編號:KCCC 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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