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綜援婦人三年前入紙申請公屋時虛報自己未婚,房屋委員會經調查後去年揭發她其實於○六年已婚。三十三歲無業被告林守潔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經宣誓後作虛假陳述罪,求情時聲稱因內地丈夫嫌棄她要照顧與她前男友所生的兒子,早在○八年已將她們兩母子拋棄,至今下落未明,她感到十分侮辱,才在申請公屋時故意當丈夫「唔存在」,裁判官准她保釋至今年三月十日,等候背景及驗尿報告始判刑。被告有一項不相類的刑事紀錄,她現與五十七歲無業父親及十歲兒子,依賴每月一千七百多元綜援金維生。由於被告虛報資料,其申請最終作廢,更於去年十一月正式被捕。

被告林守潔

案件編號:KTCC 6439/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