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漢獲妻子告知十歲兒子偷竊三千元買零食,以鞋帶綁兒子雙手,再用衣架責打一小時。四日後他又發現兒子欠交功課及撕掉手冊其中一頁,又再以拖鞋拍打他臉及手臂十數下,學校老師發現男童臉上有瘀傷而揭發事件並報警,被捕父親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昨被判感化一年。

三十九歲無業被告羅庭均,被控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及十二月三日在荃灣福來邨家中,故意虐待十歲兒子使其受不必要傷害。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十歲長子及四歲幼女,其妻患精神病,受本案影響,出現急性思覺失調於今年一月十日入往葵涌醫院。被告承認用了不文明方法管教兒子,且未有好好控制自己情緒,希望可藉判感化改善與子女溝通,並希望可繼續照顧病妻。

裁判官指此案非同類案中最輕微,過往亦有相類個案要判監三個月,惟考慮被告願意接受感化遂作此判決。官又指因被告妻子住院,不在子女身邊,一家會不習慣及害怕,被告現時面對考驗,但父母者應盡力保護子女,不應將情緒發洩子女身上,以武力對待。

案件編號:TWCC34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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