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傳龍告父索賠百萬
藍田滙景商場「舖王」名醫林傳龍前年入稟高院,指父親林成賢於二○一一年三至六月間,在他診所附近及其子女學校附近派發傳單及貼街招,林傳龍認為當中內容指他「呃錢呃舖」,對他構成誹謗及損害聲譽,要求父親賠償八十至一百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林傳龍一方在開案詞指被告林成賢貼街招的地方人來人往,會令途人覺得原告不誠實,且原告已本利歸還被告的借款,不存在「呃錢呃舖」。原告將於今日出庭作供。
林傳龍與父昨在庭內猶如陌路人。
林傳龍父親
對簿公堂的林氏父子昨在庭上各據一方,全無眼神交流,父子二人形同陌路。原告由一名疑似保鏢陪同到庭,被告則由妻子陪同到庭,其妻一直留在法庭外的房間,全日均沒有入庭內看過兒子一眼。
原告律師陳詞指出,被告先後在原告位於藍田滙景商場診所附近地鐵站兩個出口,以及原告子女在九龍塘就讀的中、小學門外派傳單及貼街招,內容有「藍田林傳龍屈老豆」、「屈老豆坐監失敗、父上訴得直」、「呃錢呃舖」及「大話連篇無人信」等,單張並附上一份有關被告被指在原告診所亮刀追債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但上訴得直的剪報。
借錢買舖已本利歸還
原告一方並在庭上播放在案發期間,拍攝到被告在藍田地鐵站外派傳單及貼街招的片段,當中見被告曾做出狀似哭泣的「捽眼」動作,又聽到一名自稱姓林男子致電報警的聲音。
原告律師又指出,原告最初為買診所舖位曾向被告借款六十萬元,後向母親開出一百五十萬元支票連本帶利還款。而原告於○四年購入的滙景商場三個舖位,被告指亦有份出錢,原告律師解釋舖位是原告個人投資,主要靠按揭貸款,即使被告出過少量金錢亦只是借款。
案件編號:HCA 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