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終於公布了普選二○一七年行政長官的「三軌提名方案」,而且立即得到工黨的認可。作為香港歷史最悠久的政團,一般市民在「慣性收視」影響下,都視民主黨為正統的民主政團,推出的方案必定是經過深思熟慮,因此也是最值得大家信任的。但事實是否真的如此呢?

先說「政黨提名」,這已經明顯是信口開河。任何一個對法律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香港不可能實行「政黨提名」,因為目前香港還沒有政黨法,因此也就沒有具法律意識的政黨。香港目前的所謂政黨,包括民主黨自己,都是以有限公司名義註冊,或根據社團條例登記的社團。市民怎可能將提名特首候選人這項既嚴肅又神聖的權利,隨便交給一些架構模糊、定位不清的組織呢?健全的政黨政治,需要首先制訂政黨法去規範政黨的行為,再配以政治獻金法去保障公平公開廉潔的競爭,否則只會引致不必要的混亂。

其次,以香港目前的政治生態來說,如何計算一個所謂政黨在上一次選舉中拿到的有效選票,也是難上加難。舉個例子,如果XX黨在上次立法會選舉中推出五區候選人參選,結果總共拿到百分之五的有效選票。但在隨後的日子,有三區參選人退出該黨,則他們的票數還算在那個政黨上嗎?如果不算,則該政黨頓時便可能跌至低於百分之五的得票數而失去提名的資格。又如果那三區參選人退黨後加入其他政黨,則他們的所得票數是否也如影隨形地跟着他們呢?這些都只是隨意想出來的難題。民主黨內有的是大小律師,青年才俊,怎會不明白這個顯淺的道理呢?民主黨有責任向香港市民說清講楚,不要以為市民都是可欺的傻瓜,意圖蒙混過關,甚至是暗度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