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補習社外籍東主今年十月底在一間中菜館用餐後,發現帳單多收六元,要求店方更改不果後,未有結帳下便離開,他指稱事件令他飽受壓力和名譽損失,早前已在區院向菜館提出民事索償。店方其後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他未付的四百三十元欠帳。審裁官昨在小額庭表示,若案件開審雙方開支會遠高於追討金額,力勸雙方和解,雙方終達成和解,外籍東主答允於七日內向法庭存入該筆用餐費再轉交菜館。申索人東欣企業有限公司經營的朝陽飯莊,昨由食店負責人蔡傳瑞代表到庭;被告人是補習社International Tutors Limited的董事兼教師James ffitzRoy,由職員李先生代表到庭。至於外籍東主提出的民事案暫未有排期。

案件編號:SCTC 0406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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