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聲:公民提名不可缺
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頒旨後,市民普遍的反應是冷淡的。無他,他帶來的聖旨,其實和之前喬曉陽帶來的訊息是幾乎一致的。因此,既然香港市民從來沒有希望過,那就自然不會有失望了。
有人指出,他這次除了是重複喬曉陽之前的講話外,還將原來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可參照」《基本法》附件一之選舉委員會,偷天換日地改為「按照」。此舉變相坐實了提名委員會的走狗本質,而扼殺了所有進步的可能性。這種評論其實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無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如何改變,以何種方式出現,它都離不開容易受操控的可能性,因此也注定是反民主的倒退制度。
目前,誰都不能用否定以《基本法》的方式去推行政改,因此,在無法撇除提名委員會的同時,唯一可以嘗試去做的,就是多開一道門,讓那些無法通過提名委員會的有意參選者,可以透過另一道門進去。而這道門,就是人民力量一直以來提倡的、比任何形式都更具有廣泛代表性、更加按照民主程序的「公民提名」方式。
當然,在目前的框架限制下,公民提名方式只可以作為第二道門存在,它的功能是彌補提名委員會之不足,而不是單獨存在。理由很簡單,如果主張否定提名委員會,香港的政改很可能會原地踏步。這並不存在退而求其次的問題,因為有了公民提名作補足,這制度已堪稱為符合國際標準和普世價值。
一句話,我們絕不會接受提名委員會,無論它用何種方式組成,除非加上公民提名這第二道門。為了最低限度的公平,為了香港不至永遠被愚弄,我們會不惜佔中,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