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盛載建築廢料的環保斗放置在道路上,引起交通意外、環保及阻街等問題,但政府卻沒建立環保斗的統計資料,審計署去年八月至今年七月實地檢視四百七十個環保斗,沒有一個完全符合環保署和運輸署規定,百分之九十九沒用防水布完全覆蓋,百分之九十八在夜間沒設黃色閃燈,近四成更擺放在禁止停車的限制區,涉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並對行人和商戶造成滋擾。

警務處若發現環保斗嚴重阻礙公眾或有即時危險,會採取移走及檢控行動,○八年一月至一三年六月,有三十二個環保斗被移走,當局並就二十五宗個案提出檢控;○九年十一月至一三年六月期間,警方共錄得十宗涉及環保斗的交通意外,造成十五人受傷。

若環保斗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地政總署會在環保斗上張貼通知,飭令土地佔用人士在指定日期前停止佔用,若未獲理會,總署可移走環保斗。○八年一月至一三年六月期間,地政總署張貼四千多張通知,移走二十九個環保斗。

警務處及地政總署在○八年收到的環保斗投訴合共有六百四十五宗,一二年增逾一倍至一千三百六十六宗,審計署認為兩部門的執法行動未能反映環保斗問題,建議發展局、環境局、運輸及房屋局聯手調查,並指定一個部門負責規管環保斗,地政總署及警務處亦要檢討現行執法行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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