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社會福利署轄下院舍當義工的中年婦,涉嫌去年如「拉橡筋」般拉扯女友人兩歲兒子的陰莖至十厘米,又疑弄傷男童陰莖至紅腫滲血,事後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黃佩玲(四十六歲)早前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她昨自辯時承認曾因玩耍意外或協助如廁時,觸碰到事主陰莖,但否認有拉扯和用手指彈傷對方陰莖,更揚言:「如果我講大話,我不得好死!」案件下周三裁決。

案件編號:KCCC 29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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