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鼓勵業主活化工廈,行政長官指令推行一系列優化措施,包括容許業主恢復因為拆卸改裝工廈而失去的總樓面面積,又容許業主佔用天台不逾一半面積設置公用設施裝置,毋須繳付豁免費,並將現有最長五年分期支付補地價的安排,擴展至位於非工業地帶的工業地段,若有關地段業主重建工廈並只作酒店用途,可以分期攤付地價,以增加業主的現金流。

活化工廈措施二○一○年四月推出,至上月底,地政總署共收到一百一十宗申請,當中七十六宗已獲批准。有不少工廈業主反映整幢改裝或重建時,面對一定程度的困難,行政會議昨日開會,建議一系列優化措施,並由行政長官指令實施,以向業主提供更大誘因,進一步鼓勵他們參與活化計劃。

政府將容許業主在現有築構架外和地段界線內,恢復有關的總樓面積面積損失,條件是改裝後的總樓面面積不得有所增加,亦不可超過《建築物條例》下准許的上蓋面積,又容許業主在天台設置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的公共設施,及在建築物外部安裝覆蓋層或幕牆。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