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者生活津貼為期一年的追溯期安排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社會福利署昨提醒符合資格的長者,盡快提交表格,以便領取最早由去年十二月一日起計的津貼。合資格長者於今年底前提交申請,都可獲發十三個月的長者津貼。社署表示,有關津貼自今年四月實施以來,至今已有逾三十九萬九千名長者受惠,每月獲發放二千二百元津貼。

社署表示,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獲的長者生活津貼申請,包括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及第三階段新申請,如申請人確認合資格領取津貼,即可獲發由生效日期、即去年十二月一日或合資格日期起計的一筆過津貼(須扣除已發放的高齡/傷殘津貼金額)及往後每月的津貼。

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後才接獲的所有申請,津貼將由申請日期或合資格日期起計。詳情可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index.html#s6或致電3595 013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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