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內地「明領養、暗販嬰」情況禁而不絕,不少產婦將子女的相片上載網上,等待有心人有償領養。本報記者在廣州直擊內地婦與港人洽談「領養」女嬰過程,只需八萬元人民幣(下同)補償金便可將未滿月的女嬰抱走。然而,網上更有「領養嬰」一條龍服務,可代辦出生證明及戶口。

小麗表示只需八萬元人民幣便可將其女兒「領養」回家。

李太抱着小麗的初生女兒。

內地「領養」網站、討論區及QQ群組內有不少初生嬰兒等待「領養」,當中多為女嬰,或是身體有殘缺的男嬰,送養者都是源於無力撫養或未婚產子,並要求二至十萬元不等的補償金。無兒女的港人李太日前在內地討論區看見剛在廣州分娩的小麗(化名)上載其送養女兒的相片,因合眼緣,李太決定「領養」。

記者跟隨李太到廣州,與仍在坐月的小麗見面。「就是上次跟你說的那個(價錢),寶寶就是你的。」二十六歲、身形嬌小的小麗直指其女兒補償金為八萬元,鐵價不二。她抱着襁褓中的女兒,以交易的口脗向李太說:「我不是賣,我是送養。你就是領養,拿回去就說是自己生的便成。」小麗還多番提醒李太,「領養」其女兒後需即時在網上刪除過往所有訊息,以免有「手尾跟」。但李太最終擔心孩子難以來港,而沒有「領養」。

一條龍服務代辦出生證戶籍

此外,內地網上「領養」群組中,有不少聲稱可代辦出生證及戶口,提供「領養」一條龍服務,部分聲言「六千多元,七天就能辦好(出生證)。」部分網上「代辦證」服務更毋須見面,稱只要在網上提供雙方父母的身份證號碼、領養孩子名字、出生日期、身高等,便能成功取得出生證明及代辦戶籍。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出賣親生子女會由公安部門沒收所得款項,並處以罰款或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內地律師陳志榮表示,現時內地嚴打買賣小孩,即使以送養、領養或補償金等字眼,亦難卸責。本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指出,如使用虛假文書把領養的內地小孩申請來港,一經定罪,最高判刑十四年。入境處發言人亦表示,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其居留資格並遣返原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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