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兩年前接獲電郵投訴,指本身是普通科醫生的董建華媳婦馮如琳,在收據上印了兒科專科醫生的資格,遂向她展開紀律聆訊;惟醫委會基於投訴人提供的收據副本無病人姓名和日期等,認為證據不足夠證明收據是馮發出,故裁定她專業失德指控不成立。醫委會秘書則認為醫委會犯錯,昨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有收據副本,再加上投訴人的書面證詞已有足夠證據。法官聽畢與訟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是否受理案件。

馮如琳

案件編號:HCAL 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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