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人質慘劇死者家屬及傷者在港興訟向菲方索償的行動,昨遭遇挫折。處理案件的高院法官認為菲國政府享有「主權豁免權」,法庭無權強制其參與訴訟,昨決定將針對菲國政府的申索剔除,至於涉及另外八名菲國官員的申索則仍然繼續,但由於派遞訴狀到海外需先獲本港法庭准許,法官遂指示原告在四十二天內提出申請。

本案三名原告,包括殉職領隊謝廷駿的母親李美珍,以及受傷團友易小玲及陳國柱。他們上周四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馬尼拉前市長林雯洛、警察總長馬格蒂貝和另外六名菲國公職人員疏忽及失職,要求各被告賠償。

今次剔除申索的申請由原訟庭法官包華禮主動提出。他昨稱,經審閱訴訟文件後,發現菲律賓政府或不能成為被告,本港法院不能強制對方加入訴訟,因此邀請原告一方到庭,聽取其陳詞。

原告律師希望法官能將案押後四個月,以待事情發展,但法官指原告未能提供證據顯示菲國政府願意參與訴訟,因此根據終院案例,將針對菲國政府的申索剔除。易小玲坦言對判決感失望,要與律師開會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案件編號:HCPI 723-7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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