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蔡哲增(中)與妻子第五被告施溫妮(左)及姐夫第三被告黃安鴻(右)同被控洗黑錢罪。

中年姊弟涉嫌夥拍配偶及年邁母親組成「十億洗黑錢家族」,於○四至○九年間,利用五間空殼公司及二十八個銀行戶口,不停作大額金錢調動,清洗黑錢近九億八千萬港元,五人更疑利用黑錢投資十四個價值數百萬甚至過千萬元的物業和股票。警方進行拘捕行動時,發現其中三名被告位於黃埔花園的寓所內多處存放了共逾三百萬元現鈔,數十萬元巨款隨意放在袋中掛在房門。涉案五人否認共七項洗黑錢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首被告蔡哲增(中)與妻子第五被告施溫妮(左)及姐夫第三被告黃安鴻(右)同被控洗黑錢罪。

次被告蔡雪清涉嫌與家人清洗巨額黑錢。

第四被告魏蘭花被捕後表示對事件不知情。

涉案單位搜出的現金分布

涉案物業交易紀錄(港元)

兩男三女被告依次為蔡哲增(又名蔡偉藝,四十五歲)、蔡雪清(女、四十六歲)、黃安鴻(四十五歲)、魏蘭花(女、六十九歲)及施溫妮(女、三十八歲)。首及次被告為姊弟,第四被告為二人母親。第五被告為首被告妻子,第三被告則為次被告丈夫。首三名被告報稱商人,餘下兩名女被告報稱家庭主婦。

控罪指,五名被告於○四年二月至○九年一月間,在香港處理黑錢包括九億四千多萬港元、四百九十多萬美元及二十萬多元人民幣,全部折合共九億八千多萬港元。

據悉,警方接獲海外情報,指涉案戶口有大額可疑金錢流動,遂展開調查抽出被告一家,而涉案戶口中大部分存款已匯往內地和菲律賓。

藏夾萬抽屜袋子

控方開案陳詞指,蔡哲增跟內地妻子施溫妮居於紅磡海逸豪園,蔡雪清跟丈夫黃安鴻和蔡母魏蘭花則居於黃埔花園銀竹苑。本案牽涉五間由首被告或次被告操控的空殼公司,以及由該等公司及五名被告分別持有的二十八個銀行戶口。案發期間,五人利用上述戶口將大額金錢互相調動。

警方於○八年底至○九年初展開拘捕行動,並在蔡雪清夫婦住所的主人房內夾萬、床下底抽屜等多處搜出二百萬多元現金,蔡母睡房門掛着的袋內亦藏有五十萬元現款。警方調查發現,五人報稱的收入跟財產嚴重不相稱,其中蔡哲增○八年前無報稅,○八至○九年度報稱收入三十六萬元,即約月入三萬元,惟他牽涉的戶口存款逾二億元。蔡雪清於○一至一○年的九年間報稱收入一百九十多萬元,即約月入一萬七千多元,惟她牽涉的戶口曾接收逾一億元。

至於任家庭主婦的被告魏蘭花和施溫妮,分別報稱全年收入六萬元和無收入,但名下戶口卻分別接收六千五百萬元和三百萬元,施溫妮的戶口於○七年八月更曾接受一名姓張男子存入三百萬元。

案件編號:DCCC1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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