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母新男友同住官促申保護令
【本報訊】女法官潘敏琦昨在判刑前特別查詢現年十四歲女事主X的生活情況,當獲悉社會福利署未有考慮為X申請保護令,而X會隨母親搬到母親的新男友居所同住時,法官即表現關切之情。法官認為,X經歷此案後,仍跟隨對她不聞不問的母親同住,恐有不妥,故要求控方致函敦促社署跟進X的情況。
母「扮聾」不負責任
主控官早前在開案陳詞中透露,X曾向母親多次投訴遭被告性侵犯,但母親多數假裝沒有聽見,甚至全不理會,雖然X母曾試過詢問被告有否性侵犯X,但被告否認後,X母便了事。為此,主控官罕有地批評X母在案中的做法不負責任以及不適當,其行為亦間接影響了X,令X受辱逾年之後,才下定決心揭發事件。
女法官昨特別關注到X現時的情況,她查詢控方後,得知X於案發後曾入住保良局院舍,其母現已遷離涉案居所,並帶同子女搬到新男友之公屋單位,X其後亦搬到該單位與母親同住。潘官得知社署不考慮為X申請保護令,但她認為X的經歷及情況複雜,法官決定要控方再寫信敦促社署考慮就申請保護令一事再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