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離二,二不離三,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尋日第三度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話就話就佢嘅連串貪腐醜聞接受議員公審,其實佢重施故技,唔係狡辯,就係迴避,根本死不悔改。睇嚟立法會嘅聆訊姿勢多於實際,要對付貪官,始終要靠嚴刑峻法。

貪湯醜聞愈揭愈多,愈揭愈臭,巧立名目以權肥私、呼朋喚友大吃大喝、豪花公帑遊山玩水、公款送禮唔豪唔送、收受禮物多多益善等等,簡直無奇不有,同內地貪官有得揮(口架)。嗱,淨係飲酒就令人嘆為觀止,貪湯五年任內,廉署總共買咗成千支酒,而唔係之前廉署文件所講嘅三百幾支,其中直屬貪湯嘅行政總部所購入嘅酒就多達六百支,辦公室幾乎變成私家酒窖,難怪貪湯被稱為「千杯不醉」,佢仲狡辯指平均每個月兩支烈酒唔算多喎。叮,佢究竟係廉政專員,定係品酒專員吖!

仲有吖,貪湯承認任內曾五次帶埋女友出席廉署飯局,僅一次有畀錢,而且試過外訪時提早兩日同女友去旅遊。你話喇,咁仲唔係假公濟私?

最令人側目嘅係,貪湯任內,廉署曾接受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贈送嘅價值廿萬元屏風,佢聲稱呢啲係「濃情厚意」喎。正所謂,禮尚往來,廉署收得人哋咁貴重嘅禮物,自然要買同樣貴重嘅禮物回送對方,唔怪得貪湯任內瘋狂送禮,淨係買禮物就使咗成百萬公帑喇。

係人都知,港府對公務員收受禮物嘅金額有嚴格限制,收取貴重禮物,唔止違反規定,更加隨時觸犯法例添。做咗幾十年公務員嘅貪湯居然覺得收受人哋嘅「濃情厚意」係理所當然,受之無愧,簡直離晒大譜。身為肅貪倡廉嘅最高官員,貪湯冇以身作則不特止,仲將內地官場嘅陋習搬來香港,搞到烏煙瘴氣,唔只令廉署招牌蒙污,而且損害香港廉潔形象,話佢係香港嘅千古罪人,一啲都冇誇張。

事實證明,對付貪湯呢啲無恥之徒,立法會聆訊等於為佢提供狡辯機會,根本無濟於事。講到底,治亂世用重典,治貪官用狗頭鍘,廉署要重建聲譽,挽回形象,必須加緊刑事調查,將貪官繩之以法,否則,如果又好似調查貪曾咁,一拖再拖,香港核心價值遲早崩塌嘅咋,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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