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素貞報道】自訂車牌的英文字母及數字組合雖然可以變化多端,但原來在用字、行距及車牌展示的顏色各方面,運輸署都有嚴格規管,車主勿以為投得心頭好的自訂車牌後就可以「想點就點」,由二○一○年至今,警方就自訂車牌與運輸署標準不符的交通違例事項合共作出三宗檢控。

運輸署過去兩年接獲八十四宗涉及自訂車牌號碼展示不符合法例的投訴,並已向違規車輛發出勸喻信或車輛檢驗令。二○一一年運輸署接獲相關的投訴有三十九宗,一二年升至四十五宗,今年首季就收到十五宗投訴,是去年總數的三成三。

運輸署對自訂車牌號碼及展示有一定的規格要求,自訂車牌號碼中可以有超過一個空位,但任何兩個英文字母或兩個數目字之間,或一個英文字母與一個數目字之間,不得有超過一個空位。車牌號碼展示形式,在分配證明書時已指明以單行及雙行排列展示,如以雙行展示,則每行中最多可有四個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空位須作一個英文字母或數目字計算。另外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式樣、大小、英文字與數目字的間距及分節都有規定。法例亦規限車牌號碼展示的顏色、構造、裝配及照明,但仍有不少車主「貪靚」胡亂展示車牌。

運輸署稱收到公眾投訴或舉報,懷疑個別車輛展示的自訂車牌號碼不符合法例規定後,會核實有關車輛的資料,並發出勸喻信提醒車主檢查及盡快修復。如車主在指定日期前,未能提供有關資料證明,會考慮要求涉事車主將車輛送交運輸署驗車中心檢驗。警方在截查車輛或執行路障工作時,亦會留意車輛之車牌展示是否符合法例,並在有需要時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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