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送贈廉署的巨型屏風,估計價值高達約廿萬元。(資料圖片)

「貪湯」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任內除了濫用公帑狂向內地官員送禮,亦曾亂收來自內地機構的名貴禮物,令人質疑會否影響廉政公署針對內地官員的貪污調查。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於聆訊中披露,貪湯曾於○七年北角廉署總部大樓開幕時,接收最高人民檢察院送上價值約二十萬元的巨型錦繡屏風,質疑不符廉署肅貪倡廉的形象。湯顯明辯稱當時只想到對方的「濃情厚意」,未有考慮其價值,又「卸膊」給同以愛收厚禮見稱的「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指貪曾曾親自鑑賞該超豪屏風。

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送贈廉署的巨型屏風,估計價值高達約廿萬元。(資料圖片)

貪湯任內收受的超豪巨型屏風,現放於廉署總部展覽廳作「永久標誌」。(資料圖片)

湯顯明昨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任內他收過最貴重的禮物,是於○七年十二月八日、即廉署總部大樓開幕當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送上的巨型錦繡屏風,估計價值高達約二十萬元,現置於大樓的展覽廳作永久標誌。帳委會主席石禮謙炮轟湯當時身為廉政專員,收如此厚禮屬太過分:「廉政專員可以收值廿幾萬元嘅禮物咩?唔係應該做個好榜樣咩?」

「感覺係用好多錢送禮」

湯顯明辯稱當時總部大樓開幕,象徵廉署進入新紀元,故收到屏風時覺得別具意義,未有考慮禮物價值。他又說,當時已就接收屏風一事立即匯報當時的特首曾蔭權,並即場帶他參觀屏風。

多名帳委會成員繼續質疑他任內瘋狂向內地官員送禮,是為了在退休後爭做全國政協委員鋪路。湯顯明否認有此意圖,堅稱一切送禮收禮都與工作及公務有關,屬部門之間的「禮尚往來」,以回應對方的「濃情厚意」。他聲稱任內從無想過擔任政協,到去年十二月、即卸任約半年後才有此決定。

此外,對於早前有報道指貪湯治下的廉署送禮開支高達一百萬元,高於廉署其後公布的約七十二萬元,湯顯明昨日批評有關報道不正確亦不清晰,「感覺上係用好多錢送好多禮,但其實好多禮物只係鎖匙扣、原子筆等紀念品」,他稍後會徵詢法律意見如何回應有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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