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法治可貴訟費更貴

香港號稱自由市場,可實際上,許多行業都不是自由競爭,譬如律師。香港號稱法治之區,市民透過訴訟解決糾紛,理論上應該是最公平、最好的辦法,可實情是,每逢提起官司二字,大部分人都會耍手擰頭:傻嘅咩,計吓律師費先啦,打輸咗就傾家蕩產,打贏咗都要分身家,律師大大份,自己得個吉,無論如何都係輸,免得過都係唔好打啦!

當然,我之所失,即彼之所得,律師們當然不是這樣看了。香港律師會計劃修訂指引,將律師收費進一步提高四成至六成八,以年資九至十四年的律師為例,每小時最高收費由目前的四千元大幅增至五千七百元,若具十五年以上年資,每小時更可索價六千大元。以每両黃金市值一萬四千多元計,「日進斗金」應該不是誇張之詞。

雖然律師會提出各式各樣的加價理據,又是通脹逼人,又是為訴訟贏家着想,可是小生聽來聽去,始終只聽到一個理由:因為大狀們是人上人,必須住豪宅、揸靚車,出入皆權貴,往來無白丁,今天再不大幅加價,明天只怕無力負擔這種藍血生活呢!

所以說,法治可貴,訟費更貴。捍衞法治公義的漂亮口號人人識講,可是付諸現實,人們只見衣冠楚楚的大狀一邊喊口號,一邊加大力度掠水,這似乎便不太漂亮了。

林芸生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