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最低工資兩年八僱主短付定罪

【本報訊】法定最低工資推行近兩年,勞工處在各行業的工作場所進行逾六萬次巡查,並向涉嫌觸犯《最低工資條例》短付僱員工資的僱主發出共二十七次警告,有八名僱主定罪,定罪數字三十四宗,最高罰款個案為二萬五千元。此外,勞工處去年共發現十三宗假自僱個案,較前年大幅飆升兩倍。

勞工處資料顯示,一一年五月一日落實推行法定最低工資時薪二十八元後,截至去年底共巡查各行業工作場所共六萬零八百三十四次,當中零售業佔兩成七,合共發現一百四十四宗懷疑違反《最低工資條例》的個案,並向涉嫌違例的僱主發出二十七次警告,另九宗個案提出檢控,其中有八名僱主因短付法定最低工資而定罪,半數屬保安服務業。

此外,去年共有五十三宗僱主假借自僱之名聘用僱員,觸犯《僱傭條例》或《僱員補償條例》而被檢控,有二十五宗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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