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棚搬屋做保鏢 休班兼職極普遍

【本報訊】消防處今次能「迅速」集體解僱五名未過試用期的消防員,正因他們尚在試用階段,毋須如已獲長期聘任者般必須經過既定的冗長紀律程序。消息人士透露,部門考慮到五人未完試用期已有違規行為,認為他們不適合長期聘用,才有此決定。至於已獲長期聘用的消防員,消息人士承認,已獲長期聘用的消防員因違規兼職而遭解僱的不多,除個案嚴重性外,亦需考慮其經驗及技術是否可找到其他人替代等。

消防人員休班兼職,據知情況極為普遍。有人搭棚拆棚、搬屋,為名歌星演唱會當保鏢甚至到高級時裝店任保安都有。

消防處消息人士指出,部門對試用中的人員是否適合長期聘用,有甚高要求,今次的炒人決定「其實都好困難」;也承認部門對試用期人員和長期聘任人員的處理方式不一,但強調有需要取得平衡。

恐違「返一放二」原意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消防員秘撈眾所周知,但消防員「返一放二」的原意是讓他們充分休息,令當值時一遇事故,可全力救火救人,若秘撈影響休息及拯救生命,可能對公眾構成危險,促消防處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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