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指桑罵槐好言相勸
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結束訪問澳門行程返京,他出席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二十周年活動講話內容引發的回響才剛開始,議論並非來自當地,而是一海之隔的香港特區政圈,認為吳邦國的言論,其實在說給香港人(反對派?)聽,潛台辭更不無指桑罵槐意味,是耶,非耶?不妨對號入座,各自表述。
檢視吳邦國講話幾個重點,其實都是北京一貫立場,為何會在一向獲肯定施政高效的澳門特區重申一番,例如重申「國家對澳門具有主權權力」;澳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由中央授予;特首執行《基本法》,既要向特區負責,也要向中央負責,以及中央擁有《基本法》解釋權。更到肉的內容,是檢驗澳門是否忠實執行《基本法》的重要標準,就是對「《基本法》各項規定的理解和執行,必須始終堅持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相信毋須再引述下去,只需把澳門換成香港,可謂完全是回歸十五年多以來,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發展的寫照。
如果以對《基本法》各項規定的理解和執行作為檢驗標準,香港肯定被澳門比下去,單是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香港自○三年急煞車至今,為二十三條立法已成為施政禁忌,澳門則在毫無爭議聲中完成立法;至於堅持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香港特區更是不消提,近年示威遊行活動衝着北京而來的標語和口號比比皆是,鼓吹「港獨」言論興起,排內情緒高漲,引發中港矛盾,反對派甚至要求特區政府公開保證不向北京提請解釋《基本法》,畫地為牢以終審法院解釋為準,形同廢除中央對《基本法》的解釋權,香港特區經得起忠實執行《基本法》的檢驗標準嗎?吳邦國隔江發言,潛台辭意在香港可謂彰彰明甚。
事有湊巧,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同日在新春酒會發表講話,拿中港矛盾議題做文章,認為兩地民眾有些小矛盾和摩擦,只要以不誇大、不說傷感情的話、不做傷感情的事,就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而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政治體制和制度,是一國兩制應有之義,也是香港與內地長期和諧相處、良性互動之道。
相對於吳邦國高舉理解和執行《基本法》各項檢驗標準,張曉明簡直在苦口婆心好言相勸,尤其是那兩句「不傷感情」的表述,借用港人慣用的「講錢失感情」口頭禪,真是可圈可點,近年反對派言行愈來愈激,不但打正推倒「港共政權」的旗號,更挑戰內地的政治體制,講政治失感情,擺明說給反對派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