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828億遺產 華懋基金僅受託人

高院昨日就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多達八百二十八億元的遺產作出重要判決,裁定已取得遺產的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只是遺產的受託人,並非遺產受益人,基金不可隨意運用龔的遺產,要在一個監管委員會監管下執行龔如心○二年遺囑的指令,用遺產做善事。法官要求律政司二十一日內草擬一份命令交他審批,基金的代表律師初步表示「上訴機會大」。

華懋慈善基金主席龔仁心昨就裁決說:「我冇嘢講,係咪上訴?要研究吓先!」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會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安排,並指律政司司長會繼續堅守他作為慈善事務守護者的角色,會密切關注情況的發展。

高院法官昨指出,龔如心○二年遺囑的第一條雖說把遺產「全部撥歸」基金,但未必代表她無條件地把遺產送給基金,基金是否遺產受益人還要看遺囑餘下內容。基金聲稱遺囑的第二和第三條只是龔如心的願望,對基金無約束力。法官則認為基金的分析過於簡單,忽略了龔立遺囑時的背景。

法官指龔如心自丈夫失蹤後一直控制華懋集團(下稱「集團」),她獨自決定基金每次捐款對象和金額,她必定知道死後一切會完全改變,她不能再控制集團,基金將取得其巨額遺產及成為集團最終股東,基金運作規模也將有根本改變,可用全部遺產行善,她因此才訂立○二年遺囑第二和第三條,交代基金內部運作、基金的慈善活動和基金應如何以集團最終股東身份行事等問題。

聯國秘書長總理監管

法官裁定,遺囑第二條要成立一個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和香港特首組成的監管組織,龔顯然關注到在缺乏外界一個有分量組織監管下,基金將無足夠能力獨自管理基金和集團,故她無意讓基金隨便管理和使用其遺產,要由外界監管基金。

按法官解釋,第二條要基金繼續進行各項目,所指的其實是基金章程列舉的各項善事,第二條又要基金進行一項章程沒有的善事,即在中國成立一個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項。第三條是要基金在監管委員會下用集團的利潤行善。第四條則要基金酌情撥出部分遺產照顧王德輝家人、華懋員工和華懋員工的家人。

法官指由於○二年遺囑指令清晰及涉慈善目的,顯示龔想用遺產成立一個慈善信託基金,但遺囑是她所自製,她無採用「信託」字眼是可理解的。

基金代表律師何文基到庭領取判決書後表示,基金掌舵人龔仁心以平常心看待判決,他們暫未決定是否上訴,要先商討,但「上訴機會大」,上訴期限為二十八日。

另外,大律師陸偉雄解釋遺產受益人有權決定如何運用,受託人則只是託管遺產,使用一分一毫也須經過負責監管的人士批准,作為受託人的慈善基金,日後必須公開及透明地交代基金資產及款項用途。

一直指慈善基金欠缺透明度的龔如心契仔張雁坤昨稱,今次法庭判決再度確認他對本港司法制度的信心,並深切希望判決可終止涉及其契媽遺產的一切不必要訴訟,又期望政府能落實其契媽遺願,為祖國及本港市民謀取福利。

案件編號:HCMP 85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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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遺願是將巨額遺產作慈善用途。(資料圖片)

法庭指龔如心○二年遺囑指令清晰,顯示她想用遺產成立一個慈善信託基金。(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