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按不同車齡發劏車津貼

【本報訊】逾十個貨運團體昨就優化更換高污染柴油車輛方案,與環境保護署再展開商討。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會後指,業界認為港府不應干預車主換車時間,因此應將「劏車津貼」取代換車資助,津貼額以新車車價三成為底線,而並因應劏車的車齡愈輕,逐步調高津貼金額。

蔣志偉強調,現行的換車資助計劃將於六月底屆滿,建議港府延長該計劃至「劏車津貼」方案出台,供業界多一個換車選擇。

蔣志偉透露,環保署助理署長莫偉全與業界會面約兩小時,業界理解港府以車齡計算補償金額的做法,旨在鼓勵車主提早更換舊車,故建議劏車車齡十六年或以上,車主可獲取新車車價三成的「劏車津貼」;車齡十至十六年的舊車則可獲取三成半;不足十年的舊車則可獲取四成津貼。他續稱,有與會代表更提出以「三、四、五」(即三成、四成及五成津貼額)方案,釐定不同車齡的劏車津貼。

他又引述環保署回應指,理解新車車陣和螺絲位與舊車不同,車主換車後或需同時更換配件,變相加重車主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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