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洋董事 贍養費削半敗訴

【本報訊】上市公司中信泰富的英籍財務董事莫偉龍(Vernon Francis Moore)九一年與妻子離婚,法庭頒令他每年需支付前妻贍養費五萬英鎊(約六十一萬港元)。前年他向法庭申請調低金額,指稱前妻繼承其亡母大筆遺產及有新男友照顧,成功將贍養費大削一半。前妻不服早前在高院上訴,昨獲上訴得直,贍養費還原至原本金額。上訴庭指雖然前妻經濟改善,但莫同時亦告身家暴增至高達一億三千萬元,在互相抵銷下,不應更改前妻原可獲的贍養費金額。

非與受養方經濟能力掛鈎

六十五歲的莫偉龍現是中信泰富財務董事,○五年前更是該公司財務總監。公司資料顯示,莫在九六至九八年間,每年薪酬及花紅均超過一千三百萬元。九一年,他與前妻Anne Elizabeth Moore結束二十年婚姻,前妻與子女返回英國居住,香港家事法庭之後多次跟隨通脹調整贍養費金額,並於○六年頒令金額是每年五萬英鎊。

莫在○九年以前妻繼承了亡母逾七百萬港元遺產及有新同居男友支持,向家事法庭申請調低贍養費獲批准,金額減至每年二萬四千鎊(約二十九萬港元)。前妻不服上訴,上訴庭本月中聽取她的上訴理據後,昨日判她上訴得直,金額恢復至每年五萬英鎊。上訴庭指據現行案例,贍養費金額並非與受養方的經濟能力掛鈎;在本案中莫的資產大幅增加,在此情況下縱使前妻經濟有改善,法庭亦不應行使酌情權減少她的贍養費。

案件編號: CACV 216/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莫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