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懲教員涉狎女童
育有一名九歲女兒的失婚懲教員,在facebook結識十二歲女童後邀約對方見面,惟期間他疑用其懲教員身份,威逼女童到商場殘疾人士廁格內涉嫌「搜身」非禮,女童受辱後向朋友哭訴揭發事件。涉案懲教員昨被解上觀塘法院應訊,控以一項非禮罪,控方透露發現被告手機儲存了事主的裸照,疑作威嚇用途;另外亦發現被告透過facebook與多名女童有聯繫,控方指事件中或有更多女童受害。
被告林碧虎(四十歲),報稱公務員,昨出庭應訊時身穿羽絨但仍難掩其健碩身形,聽取控罪時他曾露齒微笑,並以沙啞聲線表示明白控罪。控罪指他於今年一月十三日在觀塘滙景廣場的殘疾人士洗手間內,非禮一名十二歲女童X。
fb與多名女童聯繫
控方在庭上表示,警方事後搜查被告住所時,在其電腦內發現他透過facebook和多名未成年女童保持聯繫,擔心或有更多受害女童,大有機會曾遭被告騷擾,故反對被告保釋外出。此外,警方又在被告的手機內發現有四張X的照片,部分是裸照。警方現正繼續調查被告的電腦硬碟,或有機會搜出更多女童裸照或找出其他受害人牽涉在內。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無案底,現任職懲教署職員,月薪約二萬五千元;又指被告已離婚,跟父母及九歲女兒同住。裁判官認為涉案控罪性質嚴重,加上警方現時掌握有事主裸照等重要線索,需要被告隨時接受調查,故否決被告的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三月五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 395/13
被告林碧虎應訊後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