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之聲:還政於民才是治國之道
近日有消息指,中央政府將於今年廢除勞教制度,引起國內外熱烈討論。事實上,勞動教養制度遺害中國超過半個世紀,必須立即取締。
中共於一九五五年發表《關於徹底肅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首次建議行政機關可對一些「不能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適於繼續留用」的人士進行勞動教養,並於一九五七年正式施行上述政策。由於勞動教養並非法例規定的刑罰,因此政府部門毋須經法院審訊,即可將國民拘留在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
根據官方資料,一九五七年實施勞教政策時已有三萬六千人被拘留在勞教所,三年後急增至四十九萬人。文革期間,每年勞教人數徘徊在數千至數萬人不等。改革開放後,當局不但沒有廢除勞教制度,更將其擴張及制度化,每年被勞動教養的人迅速回升至十萬人以上,單是二○○九年,中國各地被拘留在勞教所的人便多達十九萬。
勞教制度多年來均被有識之士詬病。由於該措施賦權各政府機關可以自行拘留任何人士,明顯與憲法第三十七條有關公安只可在法院及檢察院批准下拘禁人民的規定有所衝突,故勞教一般被視為違反法治原則。此外,勞教制度令行政權無限擴張,各級官員藉此打擊政治異己,不少異見人士以至上訪的苦主均被長期拘禁。地方幹部甚至會公器私用,以勞教手段對付有個人結怨或生意糾紛的人士。
一旦被帶進勞教所,被拘留人士便會慘遭蹂躪。不少勞教者被酷刑對待,甚至慘遭性侵犯。勞教制度亦變相為地方幹部提供大量極廉價的勞動力,不少勞教人士每月工資為十元以下,但每天須工作十五小時以上,所生產的產品卻被幹部及不法商人銷往外國圖利。
勞教是極不文明的封建制度,多年來中國國民均被當權者以勞教之名奴役。近日中共決定廢除勞教制度,只能說是改善人權狀況的第一步。筆者認為,單憑取消勞教,若沒有獨立的司法體制及公平公開公正的民主制度,當局仍可透過其他制度侵害人民權益。歸根究柢,還政於民,結束一黨專政,才是治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