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16嘉賓撤控獲訟費

【本報訊】已纏訟達六年的民間電台被控無牌廣播案,隨着去年十一月終審法院裁定六名嘉賓上訴得直罪脫後,該案涉及二十三名被告共九十一張傳票,昨於東區法院一併提堂處理。其中十六名在民間電台節目中擔任嘉賓的被告,包括已故的司徒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黃毓民及劉慧卿等涉及的三十六項傳票,均獲控方撤銷,裁判官並頒令各人可獲發訟費;而涉及非法營運民間電台的餘下七名被告則繼續被控,七人涉及的五十五項傳票,現分別押後至五月六日及六月十七日開審,眾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十六名獲撤控的被告當中包括梁國雄、黃毓民、劉慧卿及已故的司徒華等,各人在事發時以嘉賓身份於民間電台發聲,其後被律政司引用《電訊條例》檢控,其中六人被定罪罰款後上訴至終院,去年十一月,終院下達判詞指檢控不符條文定義,以四比一大比數裁定各上訴人得直,全部獲撤銷控罪。昨有三名被告李偉儀、狄志遠及岑子杰無到庭,裁判官將三人的傳票案押後下月十八日再訊。

涉無牌營運者押後開審

至於涉及無牌營運電台及非法廣播的其餘七名被告,包括海昇科技有限公司、曾健成、羅堪就及潘達強等,其中曾健成應訊時一度要求法庭為已故的司徒華默哀一分鐘,裁判官未有正面回應,最終不了了之。七名被告所面對的五十五項傳票罪發生的日期,由○七年四月至前年十一月,地點則包括旺角西洋菜街、銅鑼時代廣場及柴灣的錄音室等,眾被告均否認控罪,押後開審,預期會傳召二十多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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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成(前中)、羅堪就(前左二)等在法院外為司徒華默哀。(盧志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