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條教仔 官判刑先謝父母恩

【本報訊】已婚女護士恨鐵不成鋼,眼見十歲兒子學業成績差劣,憤而用藤條打仔,事後因社工發現其子身上有瘀傷,遂報警拘捕護士。案件昨於粉嶺法院提訊時,控方最終撤銷起訴,改讓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女裁判官吳蕙芳對此有感而發,並給予被告溫馨提示︰「我都多謝阿爸阿媽曾經咁樣教我,但依家時代唔同,呢種方法已經唔合時宜!」吳官昨日又勸勉被告應該耐心教導子女,最終判她自簽五百元守行為一年。

撤傷人罪守行為

三十六歲的已婚女被告李卓靜,原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她在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其落馬洲青山公路的住所內,襲擊十歲的文姓兒子因而對他造成身體傷害。不過,控方昨日向法庭撤銷被告控罪獲法庭批准。被告最終判自簽五百元守行為一年。

案情指,現時就讀小學四年級的男事主,被社工發現他左肩及左胸位置有瘀痕,遂向他查問究竟,事主告訴社工因為自己讀書成績差,所以在事發時於家中遭被告用藤條抽打身體兩次。

社工之後陪他往醫院檢驗,證實他左肩位置有一個三乘三厘米的瘀傷,左胸位置則有一個二乘二厘米的瘀傷。社工報警,警方事後上門調查,被告最後在警誡下向警方承認犯案。

一身樸素打扮的被告昨日獨自到庭應訊,表現平靜,未見有親友陪同,據知,她與丈夫除育有男事主外,尚有一名十多歲的女兒。

擁有社會地位的裁判官吳惠芳聞悉案情後,有感而發指「我都多謝阿爸阿媽曾經咁樣教我」,但認為要將子女教育成材,用藤條打已不適合,並勸勉被告要耐心施教,聽在耳內的被告亦虛心受教。

案件編號︰FLCC 27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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