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法律主民生

以為安安分分做人,不犯法紀,便可平穩生活,奈何一紙與己無關的法庭判詞,便足以嚴重影響個人對住房、教育、醫療的需求。居港權爭議,正凸顯法律和民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矛盾。

在普通法制度下,法官是不會犯錯的,偶爾發生問題,只可通過上訴程序由上一級法庭予以糾正,最終結果仍以法庭判決為準。港英時代,最高法院洋名為Supreme Court,Supreme者,至高無上也,回歸後改稱終審庭,也有終極裁決之意。如今在特區之外無情白事殺出一個人民代表大會,欲取代其至高無上之位,寧不令特區法律界人士光火。

社會上一直都有強烈聲音要求政府從速妥善解決居港權引發的問題。由於牽涉憲法和法律條文,難以純從行政手段處理,免惹行政干預司法的爭議。法庭為保尊嚴,即使民怨沸騰,也不會願意推翻自己先前作出的判決。政府要解決民生問題,又要顧全法庭顏面,如今把握外傭居港權官司進行最後上訴時,請求終審庭考慮提請人大澄清某些法律疑點,是完全合憲、合法、合理、合情的做法。

有輿論把事件拉到梁先生誠信問題一併討論,絕對無稽。居港權問題始終需要解決,不論誰當特首均不能迴避。希望法律界人士睜開雙眼,體察民情,暫拋一己尊嚴和執着,莫再妄加阻撓,多以民生為念。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