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語林:最佳攝記救人先決

無論是菲林年代還是數碼世界,高階相機皆擁有兩大功能,其一是光圈先決,另一是快門先決,如何靈活運用視乎拍攝者長年累月浸淫下來的功力。然而從事傳媒事業的攝影記者往往要面對一個兩難局面,假如千鈞一髮眼見別人陷入生死關頭,到底應該出手救人還是舉機拍照?如此一個兩難局面再次出現於美國的紐約。

案發現場是「大蘋果」的地鐵月台,韓裔男子嘗試讓疑似精神異常的非裔男子冷靜下來,豈料被對方推落路軌,奮力爬上月台一刻慘遭列車輾斃。新聞集團旗下《紐約郵報》的攝影記者Umar Abbasi目擊一切拍下驚心一幕,照片刊於頭版並且大字標題Doomed。結果,口誅筆伐,萬箭穿心,罪名當然是見死不救。

攝記的天職毫無疑問是按動快門擷取稍縱即逝的一刻,可是在生關死劫的大是大非問題之上,最佳的攝影模式既不是光圈先決也不是快門先決,而是救人先決。

當然,最佳攝記的救人先決也是有竅門的。如果時間許可的話,舉機拍了照再去救人,畢竟按動快門通常只花幾秒鐘,先拍照後救人未嘗不可。萬一電光火石時間不許可,那就沒辦法了,放下相機救了人再說,少了一張珍貴的照片總好過少了一條寶貴的性命。

人要是死了,再精彩的作品也會被視作冷血無情。

林創成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