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賣酒曲社判罰款

【本報訊】警方日前採取代號「天歲」的行動,掃蕩元朗區內多處娛樂場所,在安寧路揭發有舖位以「曲社」為名,未領酒牌便在舖內售賣酒。警方搜出逾六百支樽裝啤酒,拘捕女負責人及一名賣酒女職員。兩人昨在屯門法院承認無牌賣酒等兩罪,負責人被判罰二萬元,女職員罰三千元。首被告為劉綺薇(四十七歲)是「聞名曲社」職員,次被告李軍(四十六歲)是負責人。

案件編號:TMCC 38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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