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聲討貪曾不究責不罷休

  • 「貪盡海陸空」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昨日再被本報踢爆與其關係密切的利益集團捲入澳門歐文龍八億世紀巨貪案,當中五名涉案富豪至今仍未曝光,更耐人尋味的是,香港廉政公署於○六年率先揭發該案後,貪曾隨即於○七年安排親信湯顯明出任廉政專員,○九年已屆退休之齡的湯顯明再獲續約三年,與貪曾於今年六月同日卸任,而案件結果則轉交澳門處理,香港就不了了之。事件昨引起全城嘩然,貪曾則全日龜縮,未曾公開露面。各界齊聲怒斥貪曾毀了香港的國際形象,更質疑事件背後有驚天大包庇,要求立法會傳召貪曾、湯顯明和相關富豪等,展開調查,以維護法治;更指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應公開案件內情,還市民一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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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在現行《權力及特權法》下,人人都無免死金牌,曾蔭權同樣無護身符,立法會應成立專責小組,調查所有涉及歐文龍案和貪曾案有關的事件,並必須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相關人士,包括貪曾、廉署和富豪等,逼他們現身交代。

    前廉政公署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認為,基於市民知情權、公眾利益,廉署必須公開有關案件的調查情況,特別是當年將歐文龍案交予澳門時,貪曾「落過咩命令、做咩角色」,都要一一公開,不可再以調查進行中作為搪塞的理由。

    調查中為由 扼殺公眾知情權

    多位立法會議員均指出,貪曾接受富豪款待豪遊等涉貪醜聞,以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大宅僭建「地下王宮」等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案件,廉署不能以調查為由,扼殺公眾的知情權。他們指出,案件至今幾近一年,廉署一直聲稱正在調查,但一直「只聞樓梯響」,令人懷疑是否有人包庇、護短,廉署和有關執法部門必須從速交代,立法會應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有關人接受質詢。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亦指,歐文龍案不少犯罪行為發生於香港,香港廉署有責任調查。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廉署有包庇護短之嫌

    「首先廉署要交代當時查歐文龍案嘅情況,點解要交晒畀澳門,如廉署解釋無說服力,同明顯有護短情況或包庇貪曾,立法會就要考慮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叫晒佢哋上嚟解釋。」陳偉業指出,貪曾牽涉的事件有如雪球般愈滾愈大,如不作清楚解釋、交代,只會惹來以權謀私和包庇之嫌。他認為,現階段應先聽取有關方面解釋,而廉署和貪曾都應出來交代事件:「(廉署)查貪曾嘅案到依家咁耐查成點,究竟係資料未夠,定係已完成調查,係咪會檢控?都要有交代。」若最後廉署未能解釋清楚,立法會就可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有關人士面對公眾。

    立法會議員黃國健:一旦結案須交代清楚

    對於貪曾與五名「隱形」富豪同涉歐文龍案,黃國健認為若歐文龍案確實牽涉多名香港公民的話,香港廉署當然有責任跟進和調查。至於曾蔭權涉貪案,據知廉署是有立案並在調查中,他明白廉署查案過程未必要向公眾披露,但一旦結案則必須交代清楚。另外,貪曾和湯顯明的關係,在續任廉政專員事件上最惹人懷疑,「佢哋(貪曾及湯顯明)最好出嚟解釋一下」,他相信政府已換屆,特首和廉署已換人,應再無人包庇,立法會亦有責任作出監督,可以傳召和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有關事件。除了貪曾,他認為在大宅僭建「地下王宮」的唐英年,就算現時並非公眾關注的焦點人物,但基於香港公民在法律上應該平等的原則,唐亦要出來交代事件。

    前廉政公署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貪曾若有罪要釘死佢

    「貪曾真係令香港一鋪清袋,依家只要公正調查同審訊先可以扭轉敗局,如果查到貪曾真係有罪,一定要釘死佢,唔可以畀佢放生。」徐家傑直斥貪曾牽涉入多宗涉貪案中,嚴重打擊香港廉潔形象及國際地位。他指出歐文龍案與香港有密切關連,廉署竟將資料轉移澳門而無跟進,做法古怪。現時必須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及公開交代調查進展,闡釋廉署在案件中的角色,有無受阻撓影響調查:「睇案情,香港係走唔甩,市民有知情權,當時資料點樣傳去澳門、邊個落命令、貪曾扮演嘅角色都要講清楚!」另外,貪曾豪遊澳門、和富豪過從甚密,究竟有沒有申報利益亦要交代。徐家傑批評,廉署調查的時間太長,必須立即公開交代,不應再以調查為理由採「拖字訣」,並要求有關涉案人士如貪曾、湯顯明及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到立法會解釋。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政務官掌廉署亂體制

    黃毓民認為,現時有新線索,本港廉署好應該調查。他指出,雖然不知歐文龍案是否直接同貪曾有關,但該案涉及的富豪,與貪曾好明顯有密切關係,香港廉署就應調查,不應只由澳門一方跟進。他又謂,雖然現時貪曾已卸任,但卸任官員亦可作追究,台灣的陳水扁就是一個好例子。他批評貪曾爆出涉貪事件,令香港的廉潔政治蒙上污點,而到底廉署是否有立案調查貪曾,他並不清楚,亦好想知道現時進展如何。另外,他又認為貪曾找政務主任出任廉政專員已是壞了體制,讓湯顯明超齡續約更加是好大問題。對於唐英年僭建問題,他則認為,總之所有僭建未清楚都應該出來交代。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已經卸任無晒護身符

    「雖然特首地位超然,但貪曾已經卸任,係個普通市民,無晒護身符。而廉署攬咗個調查上身,查到乜都要交代,係責無旁貸。」宋立功認為,貪曾作為前特首,權力及職權很大,但至今廉署仍未有公開交代貪曾案的進展,亦未有解釋貪曾是否涉及利益輸送,令公眾猜疑廉署已放生貪曾。鑑於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若廉署不公開交代案情,立法會必須出動最後的秘密武器,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貪曾及有關涉貪案及歐文龍案的人士,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及現任專員白韞六,以及相關富豪到立法會解釋。他又質疑廉署立案查貪曾至今已超過半年,仍無進展:「如果貪曾無犯法,都要公開解釋啦,唔可以咁隱瞞市民。」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調任專員恐涉裙帶利益

    「依家個問題係,我哋睇到省、港、澳涉嫌貪污,或者用裙帶關係嚟搵錢嘅問題,都相當嚴重!」長毛梁國雄直指,曾蔭權涉貪事件應該徹查,惟曾蔭權上場後便調整了廉署的人手,把官員調任成廉政專員,「其實專員應該喺出面請會好啲,一開始佢哋係用合約制喺外國請返嚟,以防佢哋同啲有錢人有裙帶利益。」長毛坦言,所有公務員均需受有關收入與官職不相稱的條例限制,若廉署有心調查,大可「拉人返嚟」。他指出,立法會有權傳召相關人士交代事件,惟事情牽涉太廣,「阻力好大」,即使傳召,「佢(曾蔭權)都可以唔嚟。」

    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有投訴ICAC實要跟進

    對於貪曾面臨多不勝數的貪污指控,葉劉淑儀認為「如果有投訴,廉署梗係要跟進啦」,關鍵在於是否有法例和足夠事實作指控。對於曾蔭權、湯顯明關係,她表示在保安局時,湯顯明曾任其副手,而凡是廉政專員都要向特首負責。她相信,對任何一位特首,若有證據廉署必要跟進,相信廉署會維持反貪聲譽。而立法會應否傳召有關人士解釋清楚事件,她指立法會非法庭,亦非調查機構,無調查權力,除非根據《權力及特權法》所賦予權力調查。若有議員關注,亦可動議辯論,提出提問。至於唐英年僭建事件,她認為政府都要交代。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設調查委會可逼現身

    謝偉俊不排除曾蔭權事件案中有案,目前可見的隨時只是冰山一角,未來或會揭發牽連更廣泛的案情。謝坦言,廉署直接向特首匯報,過去他曾在立法會上質疑,曾蔭權涉貪事件的調查會否因此而被拖慢,又或調查不夠深入,惟「冇好嘅答案」,希望廉署在調查時,不存在任何包庇或恩恤,以免令廉署的工作受外界質疑。謝又指出,曾蔭權與湯顯明關係密切,「即使係冇徇私,畀市民嘅觀感都唔好」,所以早前他提出彈劾曾蔭權的議案時希望由首席大法官組織委員會進行調查,以維持調查的公信力,可惜最後未能通過。謝補充,若能在立法會上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曾蔭權事件,自然可以傳召相關人士現身解畫。

    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貪曾湯顯明關係匪淺

    蔣麗芸相信廉署已立案調查,但「單嘢好早發生」,由涉貪醜聞傳出至今已有一段時間,「點解對曾生仲未有行動(廉署出面交代事件)。」她認為「無論證據足唔足夠」,廉署亦應向公眾清晰交代結果。至於曾蔭權與湯顯明的關係,蔣不諱言「(二人)咁多年同事,梗係熟啦」,「依家廉署有新負責人,佢哋(廉署)應該跟進(貪曾及湯顯明)事件,作出交代。」她坦言,「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違反法律就應該受到應有嘅懲罰。」蔣補充,若執法部門的調查結果未能令大眾滿意,不排除會傳召相關人士到立法會的可能性。另方面,蔣亦表示政府應交代唐英年僭建事件,「如果有問題,就應該交畀執法部門處理。」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港廉署有責任查到底

    區錦新認為,如果屬實,且犯罪地點在香港,香港廉署有責查個水落石出。他又指,歐案至今審至第三階段,案情理應全部曝光,除非涉及政治關係,否則澳門廉署不會隱瞞案情。他指出,歐案的貪污主要來自一些工程批給,雖然有清洗黑錢的罪名,但因為洗黑錢的主要地點不在澳門,所以證據不多。

    如果洗黑錢行為是在香港發生,香港廉署有責任跟進調查。他又認為,歐案只是澳門官場利益輸送的冰山一角,例如權貴的親屬或好友可以透過關係取得一些利益,但卻不涉及貪污或實質金錢,即使澳門廉署調查亦很難查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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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蔭權

    貪曾(左)早前在「細劉」劉鑾鴻(右)陪同下到澳門參觀「御海‧南灣」涉案地盤,令人質疑當中涉及官商勾結。

    立法會議員 陳偉業

    立法會議員 黃國健

    前廉政公署執行處副處長 徐家傑

    立法會議員 黃毓民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 宋立功

    立法會議員 梁國雄

    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 葉劉淑儀

    立法會議員 謝偉俊

    立法會議員 蔣麗芸

    澳門立法會議員 區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