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租津70萬 麥齊光曾景文下月再訊

【本報訊】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政府租津逾七十萬元案,昨日首次在區院提堂,兩人暫仍毋須答辯。曾景文的代表律師指案件牽涉過百項不會呈堂的不使用文件,辯方需時詳細審閱,故申請將案押後六周,獲法官接納,案件下月十八日再提堂。

六十二歲的麥齊光及五十七歲的曾景文昨早「前後腳」到庭,二人神情輕鬆,但被問到會否擔心入獄時,則不作回應,麥齊光只說會以平常心面對審訊。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政府罪名,麥及曾另被控合共五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

案件編號:DCCC 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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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表示會以平常心面對審訊。

曾景文繼續獲准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