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熱辣:政黨搞活動一舖兩制

區議員於辦事處內舉辦活動,指引欠清晰,沒有訂明非牟利標準,議員一不小心,隨時犯規而不自知。部分區議員為避免誤跌入「陷阱」,紛紛各出奇謀。

有議員就以政府提供的資助,租用區內半個舖位作為議員辦事處,再由政黨出錢,租用另外半個舖位,作為政黨的地區分部。所有的收費活動,都會於政黨的分部報名及收費,實行「一舖兩制」。

「現時香港無政黨法,大部分政黨都只係以有限公司嘅名義開設,政黨辦事處限制遠較區議員辦事處少。」身兼黃大仙區議員的律師黃國桐指,作為有限公司,政黨只須每年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周年財務報告,但並無限制政黨能否舉辦收費或牟利活動,「如果真係有錢賺,只要交番稅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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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