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熱辣:團購賣米區議員一身蟻
區議員辦事處舉辦活動指引不清,議員好心為街坊搞活動,隨時一身蟻!近年,愈來愈多區議員於辦事處內舉辦活動,但本報發現,民政事務總署對區議員在辦事處舉辦活動的指引模糊不清。近日便有區議員因舉辦團購賣米活動,被質疑從中獲利;又有區議員因擔心誤墮法網,拒絕舉辦涉及金錢的活動。現時大部分區議員對指引一頭霧水,批評指引不合時宜。法律界人士建議修訂指引,避免議員因擔心誤觸法網不辦活動。
區議員辦事處除是議員會見市民、聽取意見的地方,近年用途亦漸趨多元化。不少區議員都會定期於辦事處內,舉辦各類活動包括派包派米等,但近日就有議員因此「一身蟻」。西貢區議員林咏然於上月十日早上,在其將軍澳景林邨的議員辦事處外,舉行團購賣米活動,吸引數百名居民參與,事後卻被景林邨業主立案法團質疑。
景林邨業主立案法團職員林先生指,相關議員進行團購賣米活動前,未有向法團申請,加上團購米的價格,與鄰近超市發售價相若,懷疑有人以團購名義佔用公眾地方進行商業活動。
指引無列明細節已過時
林咏然回應查詢時指,舉辦團購賣米活動,只希望惠及區內居民,並無從中獲得任何利益,他說:「如果民政署畀到議員辦事處可以做乜嘅指引清晰啲,就可以避免將來再出現同類事件。」
現時全港共有約五百一十個區議員辦事處,每年舉辦約二千個活動。究竟區議員辦事處能舉辦何種街坊活動?本報就此向多名區議員查問,大部分都表示對指引一頭霧水。其中油尖旺區議員陳偉強表示,曾就相關問題向區議會秘書處查詢,但答覆含糊。他說:「佢覆番我話非牟利嘅活動都可以搞,但點為之非牟利,需要咩文件證明個活動係非牟利,就完全無解釋。」陳續說,現時指引只以非牟利為前提,卻無清楚列明箇中細節或事例,做法不合時宜,認為當局應與時並進,修訂出更清晰指引,列明哪些活動可以籌辦或不適合籌辦。
辦不收費活動免墮法網
為免因規則不清而誤墮法律陷阱,陳決定不舉辦任何收費活動:「雖然間中有居民反映,希望可以搞吓旅行、補習班咁,但為咗避嫌,我都只會搞唔收費嘅義務活動,或者以協辦形式舉行。」即使協辦活動,亦只會讓居民在議員辦事處內報名,付款則需到其他協辦機構會址,「咁對市民都幾唔方便,希望政府可以有個清晰指引,等我哋可以為居民謀更多福利」。
大埔區議員任啟邦亦稱,只知道不能於議員辦事處內從事牟利活動,過往多舉辦免費或有善長贊助的活動,至於詳細指引則沒有清晰概念。
「雖然現時無法例監管區議員辦事處嘅用途,但政府應該訂出清晰指引,向區議員交代。」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現時政府雖有指引,但指引模糊,建議制訂更清晰指引,減低議員因擔心誤墮法網,而不舉辦活動。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不反對區議員為居民提供任何社區活動,但應考慮活動性質是否切合區議會職務,及避免利益衝突,亦不應向合辦單位或有關服務提供者收取任何費用。
林咏然於議員辦事處外,舉行團購賣米活動,引起風波。(資料圖片)
區議員辦事處團購賣米活動吸引多名居民參與。(受訪者提供)
景林邨業主立案法團貼出通告,質疑有人利用辦事處舉辦活動賺錢。
多包米擺放在區議員辦事處外。
為免誤墮法網,陳偉強只辦免費或獲資助活動。
市民點睇
陳小姐(服務業):「區議員嘅首要任務係地區工作,幫居民解決問題,搞活動只係其次。」
賴先生(飲食業):「間中搞吓活動都幾好,可以等啲居民聯誼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