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月拘380水客 僅31人被判囚

【本報訊】港府多個部門近期嚴打北區水貨活動,自九月中至本月二日,共拘捕包括五名港人在內的三百八十名人士,其中四十二人被檢控,當中三十一人被定罪判監兩個月,其餘被捕內地人則被遣返。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大部分人無被檢控,予人「雷聲大雨點小」之感,亦有議員指水貨行為本身並不違法,質疑港府以拘捕及檢控手法打擊水貨活動是否相稱。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指,執法機關拘捕行動乃建基於合理懷疑,檢控與否視乎證據是否足夠,執法行動全有法理依據,不會「亂捉人」。

有議員亦提出,一簽多行內地水貨客已滲入屋邨分貨,港府打擊後縱有改善,但最近又死灰復燃,認為港府應提升更高層次向中央反映,由內地解決問題;李家超承認問題雖有改善但仍然存在,強調各部門會在源頭打擊,並與內地加強聯繫。

會上亦討論懲教署對更生人士的驗尿安排。議員黃毓民對兩名懲教人員在○九年瀆職替釋囚驗尿造假案表示遺憾,指部門當年戒毒成功率達六成半,一一年只得四成二,反映同類失當行為在部門內普遍存在,批評管理層管理不善。李家超指涉案二人過失嚴重,但廉署最終只檢控了一宗個案,反映問題非普遍;懲教署正積極研究設立「尿液樣本收集中心」,由非更生事務組人員收集及處理尿液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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